日防夜防,家贼难防。银行账户被掏空,金项链不翼而飞……原以为遇到真命天子,没料到枕边人只为图财。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发生在情侣间的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叶某与郑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23年8月23日凌晨,叶某趁郑某睡着之际,未经郑某同意,使用郑某的手机登录郑某的微信小号,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郑某银行账号内的38000元转入自己的微信账户里。同日下午,郑某将其租房的门钥匙交给叶某,委托叶某到其租房内放置物品,叶某乘机盗走郑某的身份证、一张银行卡、一条金手链和一条18K金项链,并于当日将金手链寄卖,获利3800元。
同日晚上,郑某发现自己财物被盗,遂持手机录像对叶某采取一问一答模式,询问是否是叶某窃取自己的财物,叶某承认。尔后,郑某报警。公安民警在叶某的电动车内搜查出郑某的身份证、银行卡,在寄卖行查获了涉案的金手链,一并发还给郑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秘密窃取他人钱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叶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交友需谨慎,恋爱擦亮眼。现如今“熟人作案”屡屡发生,在交往过程中要保持适当的界限,妥善保管个人财产。且随着手机支付的普及,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密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信息,切勿让心怀不轨之人有可趁之机。同时,提醒不法分子切勿存有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的不法之行终将无所遁形。
[责 编: 刘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