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大部分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享受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接受更好的教育。为此,一些家长不惜花重金托人情、找关系,煞费苦心想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但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谎称“有关系”帮安排借读实施诈骗的案件。
2024年7月份,被害人为让自己的孩子转到某中学借读,经人介绍认识了郭某。郭某虚构能帮助安排借读的事实,向被害人索要了3万元手续费用。收到钱款后,郭某并没有为其办理入读事宜,而是将上述钱款用于偿还他人借款、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个人消费。同年9月,被害人因接近开学时间仍未收到借读通知,多次催促郭某办理借读情况,郭某借口推脱,并称已经把钱转给了他人进行运作,拒不返还被害人借读费用。相关文件明文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经查询,某中学自2019年9月以来没有出现外校学生到学校借读的情况。案发后,郭某的家属退赔被害人3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郭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郭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现有文件明文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广大家长要充分了解各项招录制度,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和办理入学手续,切勿轻信所谓的“有关系”“走后门”“代办入学”,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又耽误孩子正常上学。
[责 编: 刘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