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进一步释放经营主体内生动能与发展活力。重庆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哪些成效?在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效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近期,司法部正式批复重庆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设,这是重庆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机遇,重庆市司法局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种及灵。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请问您如何看待法治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种及灵: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法治的公平之治、稳定之治、透明之治,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营造“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庆市司法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事事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持续健全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重庆市司法局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举措?
种及灵:近年来,重庆市司法局用心用情为市场主体提供法治服务,以硬核举措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方位丰富完善制度供给。推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18部立法项目,在全国率先出台自动驾驶领域创制性立法,废止和修改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235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把征求企业意见作为涉企立法前置环节,推动制度供给更加精准有效。在全国率先建成统一政策文件库,分行业对320万个市场主体进行智能推送,工作经验得到国务院肯定推广。
全领域优化提升政务环境。动态调整三级政务服务事项6028项,持续深化“无证明城市”试点,发布两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完善“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行政备案清理规范行动,督促整改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等5类问题,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全过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修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听证程序规定,推动普遍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积极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明确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开展涉企行政复议“三跨三办”改革,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结时限从60个工作日缩减到15个工作日,深化“复调对接”机制获评重庆市政法领域改革最佳实践范例并被司法部推广。
全链条迭代升级法律服务。加快建设西部法律服务高地,高标准推进重庆中央法务区、西部金融法律服务中心、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企业法治体检”,助力2.1万余家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设立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重庆仲裁委金融速调速裁中心,“1+2+N”涉外法律服务模式获评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年度最佳实践案例。
记者: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请问重庆市司法局在这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
种及灵: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制定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执法队伍、执法事项、执法监管、执法监督、执法平台“大综合一体化”,全方位提升执法质效。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获评第一届重庆市改革创新奖银奖、重庆市改革发展最佳实践案例提名,并在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建立“一套机制”,实现执法扰企最小化。围绕解决行政执法扰企扰民等问题,谋划10个镇街“执法监管一件事”,整合344个监管事项,形成跨层级、跨部门综合监管场景。打造15个“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模式,融合85个行政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机制建立以来,有效减少检查频次20%以上,减少涉企执法干扰4750次。
建强“一个体系”,实现惠民暖企最优化。围绕解决基层随意执法、重罚轻管等问题,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衔接、协同配合工作体系。创新开发执法效能评估模型,实现对镇街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执法决定行政复议率低于万分之五,同比下降56%。
建成“一个应用”,实现便民利企最大化。围绕解决基层执法效率低、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成“执法+监督”应用。创新开发裁量基准智能匹配、执法文书智能生成、罚款一键扫码缴纳等功能模块,程序性办理时间由平均两天缩短至4小时,简易程序办案时间由平均30分钟缩短至10分钟。“执法+监督”应用被评为数字重庆建设优秀应用。
记者:近期,司法部正式批复重庆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设,这是重庆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机遇。请问重庆市司法局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种及灵:我们将聚焦“内陆开放综合枢纽”战略定位,努力建设“服务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对接‘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面向东盟、链接亚欧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着力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动重庆仲裁委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建设重庆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专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商事仲裁院,打造国际化仲裁员队伍。出台重庆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健全完善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仲裁规则体系。
发起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商事仲裁联合体。加快与东盟、港澳地区主要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商事仲裁联合体,举办西部陆海新通道商事仲裁论坛,引领中西部地区仲裁机构区域合作发展。
积极推进国际一流仲裁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重庆国际仲裁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参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实践基地。组建涉外仲裁专家智库,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提供智慧引领。
大力拓展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市场。推动建立行政部门、商会协会、外国领事馆等全向推介机制,充分利用智博会、西洽会等平台,推广国际商事仲裁。建立来渝投资外企、在外投资渝企“双向”对接机制,深入重点园区、协会商会、重点企业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推介和服务。
[责 编: 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