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雩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标为14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对工程款进行理性结算,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款支付方案,有效帮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让企业重获发展生机。

2020年,遂川某电子科技公司作为发包人,将其厂房土建工程以2000余万元的价款发包给江西某建设公司,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江西某建设公司按照约定开始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就合同范围外的厂房路面、排水沟等零星工程达成了补充施工协议。案涉工程于2021年完工,于2022年竣工验收。遂川某电子科技公司因资金压力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双方未就工程款进行结算。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工程款、违约金的支付问题。鉴于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如不能妥善处理,案件可能会进入冗长鉴定程序,增加诉讼成本、办案周期,不利于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办案法官收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通过面对面沟通,引导当事人理性进行结算,缩小双方分歧,不断优化调解方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就未支付的工程款进行了结算,并制定了分期付款方案。江西某建设公司同意在遂川某电子科技公司如约履行情况下减免其280余万元的违约金。该调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遂川某电子科技公司的资金压力,违约金减免约定也能更好地促进遂川某电子科技公司如期履约,兑现江西某建设公司的权益。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遂川县人民法院雩田法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雩田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企业的优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始终树立善意文明理念,积极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力度,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涉企纠纷的化解效果,减轻企业的诉累,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