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高校校长、副校长的法学专家有哪些?
整理人:泽云
近期有多位法学家升任高校校长或副校长,引起理论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校领导在大学管理中发挥关键性作用,他们系统负责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战略规划等重点工作。由知名法学专家担任校领导,显然能够为法学学科发展创造更多的可能性,有效引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本文总结目前担任校长、副校长的法学专家名录及其简介,供大家参考阅读。初步梳理发现有九大特点:
一是高校层级。法学家担任985大学校长、副校长的人数不多,先前有吉大张文显教授(书记)、山大徐显明教授、厦大朱崇实教授(经济学+经济法)等,目前唯一由法学专家出任校长的985是中央民大,浙大、吉大等有少量副校长。除了专门政法院校,校长、副校长聚集在民族、财经、师范等文科型学校。简言之,综合性、双一流高校领导中的法学家比例较低;
二是年龄分布。60后、70后是中坚力量,且集中在1970年前后(1967-1973),其中全国最年轻校长生于1977年,最年长的生于1963年。当然1977年将近50岁,相较于其他行业其实倒不算年轻,另外副校长很少有80后群体;
三是学科匹配。一方面,法学教授成为政法大学、公安院校领导的比例很高;另一方面,虽然部分政法大学校长由管理学、工学等领域的学者担任,但没有充分证据表明是“外行领导内行”,行政能力与教育理念似乎才是根本;
四是地域差异。东西部差别大,东部的校长、副校长数量明显更多,特别是北京地区遥遥领先;
五是升任路径。很多校长、副校长先前担任了高校法学院、科研处、人事处的负责人,或是在党政、法检机关任职。
六是专业能力。校长、副校长的研究专长几乎涵盖所有部门法和二级学科,也许不能证明法理学、公法学更助益从政,尽管从这两个专业产生的省部级法学家是最多;
七是职称职级。校长、副校长的职称大多为正高级且成果斐然,一定程度体现了行政与学术的兼容;
八是学术活动。在行业学会方面,校长、副校长往往是相关法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主导学术活动的有序进行;
九是法治贡献。校长、副校长基本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且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改革建设,发挥了“领头雁”引领效应。
为避免歧义,再略作几点说明:
1.全文所指法学专家,主要包括法学专业出身、长期从事法学研究或法治实践工作的学者,排名不分先后、随机排列;
2.对校长(院长)、副校长(副院长)作文义理解,不含书记、主持工作的领导及其他副校级领导;
3.鉴于政法院校(公安、司法警官)的很多校领导均有法学背景,对此只列校长名字,其他高校则罗列校长与副校长,因此本名录并不完整;
4.所有信息引自百度、网站和公开资料,属于公益性整理。因个人认知有限,如有遗漏或偏差敬请包涵。
一、中央民族大学校长 强世功
强世功,男,中共党员,1967年11月出生,陕西榆林人,中国著名民族问题专家、法学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宪法学。著有《法制与治理:国家转型的法律》、《法律人的城邦》、《法律的现代性剧场:哈特富勒论战研究》、《超越法学的视界》、《立法者的法理学》等,译著有《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等。2004年-2007年,借调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研究部工作。2009年11月,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挂职)。2021年05月,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部长。2023年,任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4年07月,任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现任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民族学学会会长。
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马怀德
马怀德,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青海循化人,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波士顿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访问学者。第四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第十六届北京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等。2005年12月为中央政治局讲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法律制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首席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研究》主编。
三、华东政法大学校长 叶青
叶青,1963年10月生,江苏无锡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上海市第十五、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四、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林维
林维,男,汉族,1971年9月生,浙江舟山人,中共党员,二级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2012年7月-2017年10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2012年7月-2014年10月,兼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2015年5月-2017年11月,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2017年10月-2023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2019年被评为二级教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 王轶
王轶,男,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阳人,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13.05,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其间:2016.11--2017.02,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7.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2020.08,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先后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曾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吴玉章优秀教学奖、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等。现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六、黑龙江大学校长 王敬波
王敬波,女,1970年8月生,籍贯辽宁盖州,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6.01—2020.07,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曾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国巴黎一大作访问学者(2017年04月—2019年04月挂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2020年07月—2023年07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或者咨询专家。现任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七、沈阳师范大学校长 杨松
杨松,女,汉族,1968年2月生,辽宁沈阳人,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国家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2]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第五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辽宁省攀登学者,首批辽宁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沈阳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八、上海海事大学校长 初北平
初北平,男,197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兼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第八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23年12月起,担任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九、江西财经大学校长 邓辉
邓辉,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国民进会员,江西奉新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系经济法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2013年05月,任江西财经大学校长助理。2013年06月,任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2022年06月,任民进江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六届南昌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校长、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民进江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2020年11月,江西财经大学校长。
十、云南民族大学校长 王启梁(挂职社科大副校长)
王启梁,男,彝族,1977年11月生,云南蒙自人,200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现任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挂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挂职)。
十一、甘肃政法大学校长 郑高键
郑高键,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6月出生,甘肃庄浪人,法学博士,二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历任甘肃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教务处处长。2019年4月—2021年12月27日,任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大学)副院长(副校长)。2021年12月,任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甘肃省第三批“飞天学者特聘计划”特聘教授,法学省级重点学科刑事法学理论与实务学科方向带头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现任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十二、上海政法学院校长 刘晓红
刘晓红,女,1965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南通,全日制研究生,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国际商会仲裁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上海市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8年CCTV年度法治人物。现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办公室主任。
十三、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王效彤
王效彤,男,汉族,1970年2月生,山东单县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历任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山东管理学院副院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甘肃陇南市副市长(挂职);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2024年4月,任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十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长 王册
王册,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10月生,吉林省九台市人,诉讼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三级警监。曾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刑法专业。1991年7月到中国刑警学院从事法律学科的教学科研及相关的管理工作至今。现任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十五、吉林警察学院院长 刘景辉
刘景辉,男,汉族,1970年7月生,内蒙古赤峰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二级警监;中国法学会会员、吉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理学会副会长、吉林省犯罪预防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吉林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吉林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宣传教育处处长、省法官培训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吉林分院)副院长,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院党委副书记。现任吉林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十六、福建警察学院院长 胡宝珍
胡宝珍,女,福建尤溪人(福建顺昌出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2000年起担任法学部主任,2004年任法律系主任。2007年9月评聘为教授。2016年6月,任福建警察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2022年9月,任福建警察学院院长,现任福建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十七、山东警察学院院长 毕可志
毕可志,男,1966年3月生于山东省文登市,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0年、1996年、2006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曾在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多年。1999年01月,到烟台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长期从事立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20年11月,任山东省烟台大学副校长。2023年,任山东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一级警监。
十八、湖南警察学院院长 廖永安
廖永安,汉族,1972年1月出生,湖南安化人,中共党员。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两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兼任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等职务。现任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二级警监。
十九、广西警察学院院长 张军
张军,男,汉族,1965年5月生,湖北郧西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兼任广西大学人权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广西法学会常务理事、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广西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第四届教学名师、入选广西优 秀人才资助计划;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兼职教授、《法治快报》社法律顾问团专家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特邀报告人。现任广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十、重庆警察学院院长 刘想树
刘想树,男,汉族,1964年12月生,湖北云梦人,中共党员,法学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03.04—2003.12 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高教研究所所长;2003.12—2011.07 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高教研究所所长、评建办副主任,其间于2004年4至2006年9月兼任教务科研党总支委员会总支书记;2004年6月遴选为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11.07—2016.06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6.07—2019.02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现任重庆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十一、南京警察学院院长 林平
林平,男,汉族,1967年2月出,教授职称,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公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公安文联第三届理事,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带头人,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研究)带头人,食品药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现为南京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十二、甘肃警察学院院长 卢建军
卢建军,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民勤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在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还参与编写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简明中国法治文化词典》(公民读本)、《简明中国法治文化词典》(干部读本),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公安部软科学项目等其他项目6项。现为甘肃警察学院院长,甘肃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二十三、四川警察学院院长 唐雪莲
唐雪莲,女,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2月生,四川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历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教育部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0—2025)、四川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专家、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专家、四川省大中小学教材专家库专家。兼具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理论根基。现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十四、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院长 石勇
石勇,男,汉族,1975年3月生,辽宁黑山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研究员、副教授。2007.01-2010.07,共青团东城区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2010.09-2012.01,北京市东城区委安定门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12.01-2016.01,北京市东城区委安定门街道工委书记;2016.01- 历任北京农学院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委讲师团团长等职务。曾任北京市委互联网企业工委副书记、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现任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十五、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 陈文彬
陈文彬,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江西瑞昌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在职普通法硕士学位,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09--2017.09司法部办公厅机要档案督办处处长;2017.09--2018.09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办公室主任;2018.09--2019.08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双边交流合作处处长;2019.08--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试用期一年)。现任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十六、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 冯军
冯军,男,1972年生,河北临城人。原河北大学刑事法治与犯罪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河北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博士、博士后,美国宾州印第安纳大学访问学者,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长期致力于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的刑事实体法学和刑事程序法学研究,在《法学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论著和教材20余部,获河北省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现任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二十七、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 蔡立东
蔡立东,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6月参加工作,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12月—2015年4月,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7年3月—2008年3月,作为访问学者赴英国伦敦经济学院(LSE)开展合作研究;2015年4月,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2019年9月,任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3年10月,任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正厅级,试用期一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秘书长、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咨询专家、中共吉林省委法律顾问、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正局级)。
二十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 梅夏英
梅夏英,男,1970年出生,博士。199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学位;2000年获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出站。2021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组织换届,梅夏英当选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2024年7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二十九、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 栗峥
栗峥,男,汉族,1978年10月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入选北京市重点人才工程;民进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进北京市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常委;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监察法学、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等。曾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任教务处副处长、科研处副处长、处长。曾挂职担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23年9月起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
三十、外交学院副院长 许军珂
许军珂,1965年10月生,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作有《网络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文化权利保护机制研究》《国际贸易法专题研究》等。法学博士,武汉大学, 2002年-2005年;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1987年-1990年;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1983年-1987年;访问学者,美国Pace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2010年-2011年。曾任外交学院国际法系主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现任外交学院副院长。
三十一、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 毕雁英
毕雁英,女,满族,1970年5月出生,山西太原人,研究生,法学博士,教授,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经历:1993-2004年,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法学部任教;2008年-2021年,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任教。长期从事国家安全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参与完成多部国家安全领域重要法律的起草、修订和审议工作,持续支持国家安全领域执法、释法和法治宣传工作。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等20多项省部级课题,发表中英文论文70余篇,著作10余部,承担中央和地方政法机关、香港特区政府部门等国家安全法培训任务。现任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国家安全法”方向)。
三十二、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 周应江
周应江,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研究会理事。先后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民商法博士学位,曾赴英国雷丁大学(the University of Reading)学习进修一年。现任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
三十三、浙江大学副校长 周江洪
周江洪,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浙江磐安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致力于民法学基础理论及前沿问题研究,在服务合同、风险负担规则、合同解除、合同法分则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开拓,在“规范抽取式案例研究”等案例研究方法上有所探索。入选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等重要人才项目。兼任2018-2022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浙江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浙江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副校长、社会学系主任(兼)。
三十四、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 李占荣
李占荣,男,汉族,1967年4月生,甘肃庆阳人,九三学社社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特约研究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增强各族人民中华民族认同的法治保障机制研究”首席专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7项,出版《宪法的观念世界》等学术著作。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
三十五、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 齐恩平
齐恩平,男,汉族,1966年1月生,黑龙江兰西人,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
三十六、河北大学副校长 孟庆瑜
孟庆瑜,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河北阜平人,中共党员;曾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河北省理论人才五十人工程”人选、河北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现为河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三十七、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蒋新苗
蒋新苗,1964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2014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挂职任宁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三十八、安徽大学副校长 汪海燕
汪海燕,男,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曾挂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11月5日下午,安徽大学召开文科科研工作例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汪海燕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十九、扬州大学副校长 王承堂
王承堂,男,汉族,1978年6月生,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扬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曾任扬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教务处处长。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项目多项,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近40篇,出版著作2部;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环保部、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二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现任扬州大学副校长。
四十、苏州城市学院副校长 黄涧秋
黄涧秋,男,1973年4月出生,江苏无锡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入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曾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08年11月24日聘任为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17年2月,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曾任苏州市委研究室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现任苏州城市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兼任苏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四十一、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 杜承铭
杜承铭,男,汉族,1966年11月生,湖北监利人,法学博士、法学二级教授,研究生导师。1991年研究生毕业后,在中国地质大学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1996年3月后在广东商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人文社科系党总支书记、人文与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教务处处长、校党委委员。2007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广东商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2013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0年7月起,任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港澳台法制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等。现任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四十二、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 何立荣
何立荣,1970年生,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一级学科刑法学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广西首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西高级法院法律咨询专家,广西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广西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南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广西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四十三、西南民族大学副校长 周洪波
周洪波,1970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四川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第二届“十大青年法学专家”,第十六届成都市政协委员。主持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课题;独立出版专著《刑事证明中的事实研究》《证据法学:一个新体系的展开》。在法学权威期刊《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5篇论文,以及在《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荣获第十五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十七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二届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论文三等奖。现任西南民族大学副校长。
[责 编: 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