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王皓)律师张康兄,从2018年开始,每个月都会到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驻场服务。几年来先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她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用守望诠释法援情怀,始终心系群众、甘于奉献,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为群众提供最贴心的服务,深受当事人好评。

她先后担任辽宁省律协婚家委委员,大连市律协婚家委委员,大连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大连市人民监督员,大连“益心为公”志愿者。自执业以来,坚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曾获得2020年度大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明星”荣誉称号,被评为2020-2021年度“大连市优秀青年律师”。

2022年,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入职某公司3个月后,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未支付工资,李某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张康兄接受该案件援助指派后,第一时间与已离连打工的李某取得联系,反复沟通、了解案情。后经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公司支付李某的工资及赔偿金。李某收到裁决书的时候激动地说:“感谢法律援助,感谢援助律师帮我讨回了公道。”

张康兄说:“深刻感受到老百姓对法律服务的热切需求,律师的耐心倾听和热心解答,能够让当事人在冰冷枯燥的法条之外,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今后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同时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年轻律师,加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来,为大连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