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兼顾审判质量的同时,更注重对特殊涉诉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将司法的温度融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让公正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语言是沟通的桥梁,但当事人“听不见、道不出”,案件该如何办理?日前,月湖区法院通过一场“无声”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当事人双方均为聋哑人的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了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

原告许某与被告赵某通过社交途径相识,在相识的半年时间内,原告许某陆续向被告赵某转账5万多元。原告许某以款项系投资款,被告赵某未按承诺支付投资回报为由,要求被告赵某返还所转款项,并起诉至法院。

立案后,月湖区法院立即通过电子及邮寄送达方式向被告赵某送达应诉材料,一直未成功,遂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送达,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系聋哑人。为了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的家属寻求法律援助。通过与被告赵某及其家属沟通,双方对事实阐述不一致,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邀约双方到法院调解,考虑双方均系聋哑人,调解过程中邀请手语翻译师共同参与这场“无声”的调解。为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化解双方的心结,承办法官刻意放慢调解速度,仔细观察双方的每一个表情和手语,并耐心地通过手语翻译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通过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聋哑人之间的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