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大汾法庭通过“执前和解”程序,快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兑现了申请人胜诉权益,有效化解了双方的激烈矛盾。

古某和张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曾一起同居生活,在此期间常有经济往来,后因故分开。古某以张某向其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经法庭调解张某当庭向古某履行部分借款,剩余借款到约定日期再付清给古某。因双方涉及情感问题,到最后履行期限时,古某联系张某追索借款,张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古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缘由及案件标的金额不大,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宜进行执前和解,避免因强制执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当即电话联系张某,告知其法律后果,督促其归还剩余借款。张某称自己家庭经济困难,需年底才能还清。法官随后再次积极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执前和解,让古某和张某站在对方的角度相互理解,换位思考,经过一番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如期将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矛盾实质性化解。

“执前和解”是指胜诉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通过和解方式,与对方当事人就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使案件不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一项矛盾化解机制。“执前和解”机制的适用,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更灵活便捷的履行方式,促使末端执行向源头治理、强制执行向自动履行转变,提升执行案件办理效率,有效避免矛盾激化,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加快当事人权益实现进度。

本次纠纷化解是大汾法庭开展执前和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大汾法庭将坚持“立审执”一体化办案理念,继续对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执行案件在执前强化督促履行、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执前和解,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加快、胜诉权益兑现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