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江西和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2日,位于安福县高新工业园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一家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有职工300多人,经营范围:扬声器、音响及配件生产、销售。
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材料款、银行贷款等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诉讼缠身,特别是2020年以来,企业大规模负债,职工纷纷离厂,公司陷于瘫痪状态,虽经当地党委政府等多方协调挽救,但成效不佳,公司彻底停产、关闭。截至2021年底共有1家银行以及16家材料供应商等申请人依据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向安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涉及职工债权的申请执行标的为200多万元,其他债权1000余万元,合计1200多万元。
经查明,该公司名下有1宗工业用地,7处工业用房及部分未办理产权证的附属用房,机器设备、办公家具、原材料等若干,房产建筑面积为9152.31㎡,土地面积10230㎡,且上述财产已向银行进行了贷款抵押,抵押金额为本金400万元及利息等。上述土地、厂房财产的评估价值为1184.79万元,拍卖成交价为705万元,另外机器设备等其他财产变卖价款为11.5万元,合计716.5万元,该公司现有资产严重资不抵债,且无重整或和解可能,其中部分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一、执破融合,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办案总体思路。
面对江西和声电子有限公司投资人失踪,部分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以及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且无重整或和解可能的现状,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土地、房产等优质资源,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安福县人民法院未雨绸缪,启动“执转破”机制,于2021年9月份组建“执转破”办案团队,通过“一案一策”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执转破”推进方案,以及矛盾风险预防、处置、化解方案,使案件办理有章可循、规范高效,矛盾风险能预防、能处置、能化解。同时,两个方案确立了在执行阶段处置财产,优先兑现职工债权、社保以及享有抵押权的银行金融债权,及时管控、妥善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在破产阶段确保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公平受偿,快速出清“僵尸企业”的总体思路,给债权人吃了一颗定心丸,根本改变了法院一开始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为办案团队集中精力办案等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府院联动,打通堵点,高效处置闲置资产,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为快速处置财产,按照财产评估价值,于2021年9月21日,在阿里网拍平台进行挂网拍卖,同时加强与安福县高新区管委会等沟通协调,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了解园区产业政策、产业发展、产业布局等,加大推介力度,引入优质企业接盘。2021年10月9日,某企业以705万元的价格成功摘牌。由于准备充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即完成财产的处置。2021年11月底收到拍卖款后,办案团队马上按照工作方案启动分配程序,确定优先债权金额,制定和通过分配方案,办理领款手续,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并于2022年8月底全部完成,共兑现职工债权(含社保)等合计200多万元。同时,保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兑现抵押金融债权400余万元。通过“双优先”分配后尚有101万元可用于普通债权的分配。
三、微型创新,简单管用,加速推进破产清算,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4月1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案件进入破产审查程序,并于4月8日在安福县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按照轮候顺序于4月9日由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江西律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决定适用简化程序进行快速审理。办案团队按照“一图一表”的管理要求,确定案件预结案时间,通过“一案一督”方式加大对管理人办案进度及规范办案等进行督促。2022年8月4日,由于管理人在财产分配阶段工作相对滞后,该院向管理人发出首份督促函,督促其限期完成财产分配。办理很快取得积极进展,确认无异议债权总额555.063万元,财产总额为101.588万元,并于8月10日经债权人会议通过财产分配方案。2022年8月29日,该案顺利审结并公告。通过微创新,该案结案用时仅为140余天,比预结案时间提前近40天。
四、延伸职能,舒心暖心,持续提供司法服务,定期走访解忧纾困。
企业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执转破”案件不能一破了之,还应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定期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2022年10月18日,办案团队人员再次来到新入驻企业,管理人员热情地接待,当了解到企业已由试运营顺利进入规模生产,2022年产值可达2000万元,解决就业30余人,之后还将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产值可达上亿元时,办案人员非常欣慰,勉励企业安心生产,为安福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并表示法院会持续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典型意义】
该案典型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了职工涉民生债权、400多万元的涉金融企业优先债权、引入优质企业接盘并快速实现规模生产,更在于通过案件办理总结提炼了一套行之有效、简单易操作“执转破”案件办理模式即“执破融合+微创新”模式。该模式以“稳、好、快”为突出特点,以强管理为切入点,以微创新为驱动力,既抓内部协调管理,又抓外部监督联动,形成内外合力,通过“一事一议”“一案一策”“一图一表”“一案一督”等切口小、见效大、易操作的微创新举措,力促“执转破”工作跑出加速度,“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一号改革工程”。
执破融合贯穿“执转破”全过程,是该模式的显著优势。一是一套人马贯穿全程,既有执行人员又有破产审判人员,且都是破产审判合议庭成员,办案团队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保持办案人员的稳定性。二是两个方案贯穿全程,考虑个案特点,联合制定办理方案和矛盾预防、处置、化解方案,方案内容既包括执行阶段的,又包含破产阶段的,并一以贯之,确保两个方案的执行力。三是总体思路贯穿全程,该案在总体思路上把解决涉民生债权作为优先事项,不管在执行阶段还是在破产阶段都严格执行,确保总体思路的延续性。执破融合“三个贯穿”为“执转破”案件“稳、好、快”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微型创新渗透“执转破”各环节,是该模式的关键动力。一是“一案一策”创新执破案件办理思路。在制定方案环节,针对本案涉群体、涉民生,重大复杂敏感等特点,办案团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经过反复研究论证,通过“一案一策”科学、精准制定出两个方案,确定办案总体思路。二是“一事一议”创新府院联动机制。不管是在执行阶段还是在破产阶段,针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凡是需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的,通过“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三是“一图一表”创新破产审判管理模式。在办理破产环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一图一表”破产审判工作可视化管理模式,解决了破产审判工作干什么、怎么干难题。四是“一案一督”创新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方式。为解决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难题,提高办案质效,对管理人履职不力,案件进展缓慢,办案不规范等情况发出督促函,限期办理或者改正,极大地促进了破产管理人规范高效办案。“四个一”微创新是执破案件快速办理的关键所在。
通过“执破融合+微创新”模式,让这起“执转破”案件,从成立办案团队到“僵尸企业”出清、新企业实现规模生产,用时不到一年,且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该模式还被中国改革报等众多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入选2023年全省法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现场推进会创新做法案例汇编。
[责 编: 鲁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