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通讯员 赵晓翠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重大事项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函的督促推进、压力传导、责任落实等推动作用,不断增强法治督察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山东省聊城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函作用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起草过程中,聊城市委依法治市办严格按照法治督察规范性文件要求着手拟制,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分别征求了市纪委监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办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最终形成该《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包括五个部分,依次明确了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法治督察遵循的指导原则;明晰了法治督察函的督察范围;规定了对于不同层级单位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分层次采取不同发函方式;规范了法治督察函的发函程序和整改时限。据悉,《实施意见》有利于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找准突破点,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形成抓督察、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不断推动督察工作提质赋能增效,助推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