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审判职能 加强未成年刑事审判

早在2015年,恩施市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并首次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自成立以来,该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形成了以“情理法交融”为特点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模式。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谭某和陈某没想到,两人酒后一时“上头”的冲动行为竟酿下大错。

案发时,谭某和陈某均未成年,因酒后对15岁的崔某实施殴打,并将其带至宾馆囚禁,事后变卖其手机和电动车获利,两人被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向恩施市法院提起公诉。

“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更重要的是要对迷途少年进行教育、感化,帮助其走向新生。”刑庭庭长张云路介绍说。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对二被告人进行了法理、情理宣讲,二被告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从实质上化解了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并及时封存了犯罪记录,妥善审结了案件。

办好一个案件胜过一千次说教。近三年来,恩施市法院审结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4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亮剑,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当好未成年人成长的坚强法治后盾。

汇聚法治力量 守护“少年的你”

近年来,因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子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时有发生,已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和丈夫分居后,作为母亲的李某,再也没有去看望照顾过自己未成年的儿子,对其的学习生活以及心理情况一概不知,鉴于李某怠于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情况,施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向李某发出家庭教育令。

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恩施市法院已发出7份家庭教育令。2022年,家事审判庭团队法官常唯一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妇联联合表彰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普法教育进课堂 播撒法治“种子”

“遇到校园霸凌怎么办?”“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

在大峡谷风景管理处初级中学,900余名师生聆听了大峡谷法庭庭长叶丹带来的法治校园讲座。作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叶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生活中容易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为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恩施市法院坚持通过法治宣讲推进诉源治理,深化、细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工作,推选17名优秀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万余名师生送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套餐。

除了主动“走出去”普法,恩施市法院还定期“请进来”,通过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学校师生到法院、法庭“零距离”感受司法活动,向学生们播撒法律种子、普及法律知识。以法促教、以法促学、定分止争,扎实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和法治校园建设,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合力。(邵贞溪 侯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