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沁水县公安局胡底派出所坚持“派出所主防”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提升矛盾纠纷“三力”为抓手,从早从小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走访排查+警情梳理 着力提升矛盾纠纷“掌控力”
结合“百警进万家”活动,秉持“进百家门、知百家事、做贴心人”走访理念,积极组织警力进村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开展全方位、拉网式走访摸排,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警情梳理,依托110接警平台,综合指挥室每月定期对纠纷类警情进行梳理分析,反复梳理婚姻情感、邻里关系、企业欠薪、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重点筛查投资失败、生活失意、心理失衡、关系失和、精神失常“五失”人员,并将其全部纳入工作视线,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严防矛盾纠纷升级恶化。
整合资源+多元化解 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力”
整合端氏法庭、司法所、乡贤调解委员会等调解力量,并发动老党员、村干部、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对于个体性小矛盾、小纠纷,由民警、网格员等提前介入开展现场就地化解工作,推动纠纷类警情分流。对于对疑难复杂问题、涉多方矛盾纠纷、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积案等,由片区民警、包村辅警、网格员主动上门走访当事人开展调查,启动“三长会商”联动机制,实行集体会商、协同办理、多元联调,综合运用赵树理调解法、365调解法等,高质高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派出所建设成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跟踪回访+普法宣传 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防控力”
持续推动落实矛盾纠纷回访制度,针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汇总,定期开展“回头看”,了解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和当事人思想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对履行协议不及时、不到位的,督促当事人及时履约,防止调而不解、解而不和。对已经调处的矛盾纠纷可能发生反弹的,及时组织力量跟进开展二次调解。始终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作为矛盾化解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群众不断提高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审 核: 邓苡然]
[责 编: 闫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