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严厉打击腐败犯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印江自治县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重塑内部机制、顺畅外部链接,以优质高效办好职务犯罪案件,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2020年以来,印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共15件15人,涉及的罪名主要为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其中贪污罪2件2人,受贿罪11件11人,玩忽职守罪1件1人,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1件1人。在办理查处这些案件中均已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并被判处刑罚。主要涉及的犯罪领域有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民生、粮油等方面。
一、多措并举,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印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将追赃挽损工作作为职务犯罪的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最大限度追回国家损失。如办理何某某受贿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虽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对部分犯罪事实予以辩解,认为其所收受的违法所得并没有认定的那么多,通过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法理与情理并重、何某某最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其家属的帮助下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200万余元,使本案的涉案财物得以全部追回。这也是印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移送检察关起诉后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案件。
二、以办案促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能。近年来,印江县人民检察院把加强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依法能够履职,深化检察职能,在指控犯罪的同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在办理徐某某受贿一案中,发现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国有企业在管理上监管不力,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遂向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发检察建议,并积极跟进关注,共同抓好检察建议落实整改。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不仅惩治了腐败犯罪分子,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实质审查,确保提前介入质效。印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为后续职务犯罪案件的顺利诉讼扫除障碍,将提前介入工作作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重要环节,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规范三大关。通过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与监察机关形成反腐败合力,严厉打击腐败犯罪,共同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以来,印江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15件15人,提前介入率为100%。
下一步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为民司法、能动司法,以职务犯罪检察依法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履职、规范履职,坚决履行职务犯罪检察在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的重要使命,认真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各项工作,充分惩治腐败犯罪分子,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审 核: 郝鑫]
[责 编: 李科宏]
[撰 稿: 张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