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狠抓三级综治中心建设,以“小切口”撬动县域社会治理“大文章”。“平安江陵”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江陵县先后获评全国信访“三无”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高标谋划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党委领导。江陵县委坚持将综治中心建设作为加快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将其纳入全县重点项目快速推进。2021年以来,江陵县委常委会每季度研判一次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明确乡镇、村居综治中心“建、管、用”制度设计,构建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班子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全县1个县级综治中心、1个开发区综治中心、10个乡镇综治中心、125个村居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搭建“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社会治理平台。
加强组织保障。江陵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江陵县委政法委和县委平安江陵建设领导小组规范化建设,按照“做强县级、做优镇级、做实村级”的思路,构建县、乡、村三级上下对应、配套联动的平安建设体系。做强县级综治中心,明确其为副科级单位,增加事业编制名额6个。做优乡镇综治中心,抓住换届选举契机,配齐配强乡镇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和司法所长,明确由乡镇政法委员统筹综治中心建设,把政治强、业务熟、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调到乡镇政法办。做实村(社区)综治中心,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主抓制度,在全市率先落实“一居一警”“一村一辅”“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机制。
加强督导考评。江陵县委将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并作为乡镇党政正职政绩考核事项和平安江陵建设一票否决事项。江陵县委政法委坚持每月调度、双月督导、季度通报、年度考评,有效促进工作落实。
高点定位
提升综治中心建设水平
规范硬件设施建设。江陵县委政法委对标省级标准和群众需求,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职能“五统一”模式,推进信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网格化管理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心理疏导室、视频监控室功能逐步完善,将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成为社会综合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公共法律服务、应急管理的“主阵地”。
提高智慧治理能力。江陵县委整合阳光信访、社区矫正、公安内保以及视联网监控等系统,建成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一体化”运作的综治中心智能化信息平台,打造三级综治中心“升级版”。同时,加强基础要素管理,对县域社会治理最基础单元优化调整。网格员通过“智慧综治”App等手机终端系统,及时发现、处理、上报综治信息,能在网格内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反馈到平台,进行高位协调,提升矛盾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能力。
完善联合工作机制。江陵县委构建了综治“1+5+N”运行体系,整合政法、信访、公安、司法行政和民政等部门力量进驻综治中心,其他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轮驻、随叫随驻、网上进驻等模式,实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等七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
高效运行
释放综治中心治理效能
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调处。江陵县综治中心积极统筹各方调解力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有效实现矛盾不上行、风险不外溢。用好“专业调解员”“党员调解员”,整合交调,医调,征调,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校园纠纷、消费维权、物业管理纠纷等专业调委会,建设江陵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形成专业化“一站式”调解格局,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民生问题第一时间解决。江陵县通过智慧综治平台,进一步拓宽收集群众情感、家庭、邻里、治安、交通等问题渠道,及时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依托视联网监控和人车识别系统,有效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服务管理。建立村辅警“ 3+4”勤务模式(每周至少开展三次夜间巡逻,至少四天在村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常态化开展警车“日巡百里”行动。不断丰富治安保险“江陵模式”,全面推行“两站两员”以奖代补方案,有效提高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共治水平。
护航发展第一时间响应。江陵县坚持把服务市场主体作为综治中心重点任务,专门设立开发区综治中心,着力打造“企业家之家”“店小二之家”“爱在江陵青年之家”。全力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帮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为“店小二”服务市场主体提供支撑;为企业青年才俊搭建联谊交友平台,促进共治共融,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文 全运宝 江陵县委书记)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2年6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