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春节临近,进入了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但同时也是烟花爆竹燃放的事故高发期。为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提出的“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总体要求,黑河北安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烟花爆竹生产、流通、存储、销售等领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行动。

  第一检察部干警组成检查组深入市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排查,仔细查看了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合规销售、是否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书,烟花爆竹摆放高度和间隔、堆放层数、摆放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注重加强法律政策宣传,现场向烟花爆竹经营者和消费者发放了安全宣传手册。向经营者介绍了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存储、运输应遵守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警醒大家要时刻紧绷安全弦,严禁非法销售不合格产品。向群众讲解了我市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地点等,引导群众提高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平平安安共庆新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黑河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秉持“宁可向前一步形成交叉,绝不后退一步失管漏管”的工作原则,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对辖区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助推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北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