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府院联动机制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着力打造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工作格局。6月2日,由双城区人民法院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十二家单位共同出席“府院联动齐发力 优化营商促发展”专题联席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试行)》。破产府院联席会是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法院之间的沟通渠道,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会议提出,府院联动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区法院为召集单位,区直机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联络处设在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原则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二是建立业务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协调沟通,配合区法院共同做好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工作,同心协力解决企业破产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研究分析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汇总全区企业破产基本情况,通报破产企业审判和“僵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企业处置情况,推广有效经验和典型案例。 会议明确,企业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由区法院和区直十二家成员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区法院积极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审理企业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同时加强与成员单位破产工作协调联动,在区委领导下,实现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转,统筹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相关工作,健全“僵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企业相关信息识别等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及下一步区域招商引资奠定良好市场基础。 会议强调,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发挥人民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高度重视,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反馈信息,保障破产案件审理和“僵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切实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释放闲置生产要素,盘活优化资产,助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 会后,各成员单位在贾传涛副院长、李国权庭长等专班成员陪同下先后参观了法院文化墙、科技大法庭、图书馆等场所,了解了区法院在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及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对区法院在历史沿革、案件审理、部门职能等方面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审 核: 郝鑫]
[责 编: 李春富]
[撰 稿: 李庭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