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诉讼可以那么便捷,法官那么亲切,一天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你们充分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成功后,铅山县残联中心的工作人员向法官真诚的感谢到。

法院+残联中心 倾心护残 让司法为民“有温度”

龚某系患有语言障碍的残障人士,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言语残疾人。经他人介绍,与邻村的杨某相亲认识,杨某因属大龄青年,在父母的劝说之下,为实现父母早日抱上孙子的夙愿,便在与龚某认识一个月不到便匆匆领证结婚。但因婚前缺乏了解,加之婚后缺乏沟通,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两家矛盾不可调和,无法言语的龚某跑到铅山县残联中心紧紧的攥着残联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请求残联中心工作人员为他主持公道,残联中心工作人员热情的牵着龚某的手,安慰道“你别急,有什么要求你和我们说,我们残联中心就是残疾人的家,我们也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残联中心的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后,立马启动与法院签订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法院为保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合力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法援中心 暖心援助 让司法为民“有力度”

经多方调查,法院和残联中心了解到,杨某因与龚某夫妻感情不和,杨某将龚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龚某是残疾人,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怎么让龚某在离婚诉讼中更好的行使自己的辩论权,这成为当务之急”主审法官思考道。为更好的对龚某诉讼权利的保护,主审法官立即与铅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请求对龚某提供周到细致的法律援助,让龚某能够更好的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和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让司法为民的力度得到彰显。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同志在接到法院的请求后,立即委派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律援助律师作为龚某的代理人,一起保障龚某的合法权益。

法院+内部衔接 温情调解 让司法为民“有速度”

“残疾人诉讼权益保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涉残障人士的案件既要‘快调快审’,更要注重权益实质兑现。”主审法官表示。县法援中心开通“法援直通车”,指派专业律师全程提供代理服务;法院优化庭审流程,并安排专业司法辅助人员全程陪同引导,迅速开启“三优先”机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让双方当事人坐上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兑付、当天结案的司法为民快通车,通过“调解+履行”无缝衔接机制,需返还的物品当庭确认,避免案件后期进入强制执行衍生其它矛盾纠纷,真正让残障人士感受到司法为民可感可触,切实保障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提质增速。调解履行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便民利民的暖心之举赞不绝口。

铅山县人民法院与铅山县残联、铅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相关诉调对接联席机制,定期协商处置涉残障人士司法矛盾纠纷,残联中心积极协调残疾人相关诉调对接,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残障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为残障人士涉诉案件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三方联动,打造残障人士涉诉案件保护的铅山样板。下一步,铅山法院将继续深化与残联、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残障人士实际需求出发,主动作为,精准服务,积极探索零距离、无障碍法律服务新举措,提高残障人士在司法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