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女职工在延长产假期间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护其延长产假权益。这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近发布的2021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之一。(2022年5月26日《工人日报》)

  自“全面二孩”政策施行以来,各地相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密集出台延长女职工产假的地方性法规,多数地方女职工的产假被延长至100天以上。例如,山西新计生条例规定,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然而,政策虽好,难在落实,主要原因在于不少用人单位为减少用工成本,总是对执行女职工延长产假的制度予以规避。

  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这起“叫停”女职工延长产假典型案例中,涉事的企业无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女职工产假可延长30天的规定,不仅对女职工延长产假的合法诉求置之不理,反而以该女职工未返岗构成旷工违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该企业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实现利益最大化是所有企业追求的目标,但企业若因此而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损害女职工的权益,无疑是打错了算盘。作为一种法定义务,落实好女职工延长产假制度是用人单位的职责所在,必须主动作为,依法行事。同时,也提醒女职工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相关部门应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审视自己在执法履职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正,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检查各企业单位落实情况,从而确保女职工延长产假制度应声落地。

  一个典型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此案例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和监管部门都释放了积极的警示意义。牵涉其中的各方,应以此案例为参照,补齐短板,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切实保障女职工延长产假这一特殊权益,让其充分发挥实效,而不要成为“纸面上的权益”。(文 张智全)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2年6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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